酒史:喝高了君王 醉倒了江山

2023-09-13 14:37

【国宝名片】

名称:大盂鼎

年代:周康王23年

形制:高102厘米,口径78.4厘米,腹深49厘米,重153.5公斤

铭文:内有铭文19行,共291字

出土:清代道光初年出土于陕西郿县(今宝鸡市眉县),一说出土于陕西岐山县

馆藏:中国国家博物馆

 

读大盂鼎铭文有感(下)

酒礼的约束

根据甲骨文留下的记录,商代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天文历法知识,却仍相信自然天象具有超自然的神灵。这种神灵对自然现象和人事现象具有影响乃至控制力量,然后才是处理人际关系,这就是古籍中所说“商人尚鬼”“先鬼而后礼”。大盂鼎铭文中“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”,体现了周人的天命观。酒精致幻作用是凡人和神灵沟通的天梯。借酒通神,先人们好这一口儿。

国之大事,在祀在戎。一个国家,没有比打仗和祭祀再大的事了。既然如此,喝酒就是“刚需”,靠杀头的“钢制”约束能走多远,周公心中也无底。作为人性化的管理,他再三斟酌,终于找到既满足刚需,又不乱性的平衡,那就是把饮酒纳入礼的范畴,给酒杯一个软约束。

所谓“礼以酒成”,无酒不成礼。“礼”字的繁体“禮”可能与专用于祭祀的“醴(酒)”不无关系。当时的社交礼仪中一定要伴有饮酒礼。“周公吐哺,天下归心”,归的就是礼。周公把“尊礼”看作统治者推行德政的重要内容,认为如果大家都遵守“礼”,社会运行就非常有序了,就会更加和谐、融洽。有学者指出:“没有周公,不会有武王灭殷后的一统天下,不会有传世的礼乐文明,就没有儒家的历史渊源。而没有儒家,中国传统文明可能是另一种状态。”

酒成为王室弘扬“礼制”与仪典的载体,饮酒聚宴往往只是繁琐而庄重的祭祀典礼结束后的附属程序。对于饮宴具体制度安排,《礼记》记载了很多严格要求,比如参与祭祀者的身份不同,其使用的酒器也因等级而有所差异:“宗庙之祭,贵者献以爵,贱者献以散;尊者举觯,卑者举角。”祭祀之时,酒之种类不同,拜访位置也有严格繁琐的规定,比如明确要求祭典时,淡薄的酒放置于内室,甜酒在门边,浅红色的清酒在堂上,清酒在堂下。在饮酒礼仪上,《礼记》也严格按照长幼尊卑之序进行了规定:“侍饮于长者,酒进,则起拜受于尊所……长未举爵,少者不敢饮。”甚至酒器的摆放也有严格规定:《礼记》中有“惟君面尊”一说。祭祀典礼时,靠近酒尊或执掌酒尊的人,都是地位较高者。因此,尊也用来称呼有身份的人,尊也就成为尊贵、尊严的象征。

有酒礼则必然有酒器,酒器用于神圣的祭祀仪式,是酒文化乃至背后的礼仪制度的重要载体。礼器的发达是由商周社会异常强大的“宗法血缘”关系决定的。在金字塔式的等级社会中,青铜礼器的使用成为处于塔尖的统治阶层身份地位的标志。作为统治阶层身份地位的象征,以酒器为中心的礼器群,成为中国最早的青铜礼器群。从这些酒器里,我们可以品出当时在等级秩序下,人际关系已远远超越美酒的味道。

爵,是中国青铜器中最具代表性的酒礼器。尤其是在商代,它是最典型、最常见和最基本的酒礼器,是当时等级、身份的标志,是青铜礼器组合的核心器,也就是说拥有爵的数量越多,身份、地位就越高。到了周朝,爵的功能得以升华,引申为官阶。爵位分五等: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喝来喝去,竟喝成出个官大官小。这喝酒的学问大了去了。这话酒鬼们听着受用。可话说回来,连酒杯都搞不明白的人,怎么好意思做酒鬼?

周代在具体饮酒的礼仪中也出现了一种配套的青铜器——禁。禁是一种案形器,是我国周代贵族在祭祀或宴飨时放置酒器的用具。据《仪礼·士冠礼》东汉郑玄注:“名之为禁者,因为酒戒也。”从这一注释中我们知道,古人之所以将禁称之为禁,其主要用意和目的在于要戒酒。有学者认为,周初的士大夫阶层祭祀或饮酒的时候,都会将酒装入壶或尊内,然后将壶放在专门的禁上,以表示此次用酒的数量,以示禁酒。宴飨的时候,一勺一勺把酒均分给众人,直到酒罄为止,不再添加,以此来防止饮酒过度,行禁酒之实。此外爵口上立有两个蘑菇状小柱也是个小机关。据推测,饮酒时,用这两个小柱抵住鼻端,一饮而尽便受到限制,提醒饮者勿贪杯误事。

笔者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愤青小文:如今女性职员被迫陪领导和客人喝酒,男女交爵,非礼之甚,已蔚然成风。有性情卑贱的女人亦乐于为之,以图有所回报。大多数女性实在是迫不得已,强颜欢笑而已。拿良家妇女当侑酒之歌伎役使,不以为耻反以为荣。现在人还厚脸皮说啥酒文化,比吐口水还便利。自古以来,酒文化只有一句,那就是《礼记》中的一句话:“礼,非祭,男女不交爵。”除此之外,都是非礼。这些话虽说得有点绝对,却也着实令今人汗颜。

结语

酒是水与五谷融合而成的精灵,从问世那天起,就以巨大的诱惑力撩拨着人类的欲望,刺激着人类的神经,考验着人类的智慧,干预着人类的生活。翻检华夏数千年酒史旧账,晾晒些陈年往事,并非有意历数酒之渊薮,给本来一桩快慰身心的美事添堵。从煌煌史册的皱折里,打扫出些许酒污斑斑的篇章,盖因为酒海沉浮着世代兴替,实在是个异数,读来令人扼腕唏嘘。惊心处,直把那三杯两盏都化作冷汗千行。

其实我等凡夫俗子并无意把历史过往当下酒小菜。或聚三五好友推杯换盏,或自斟自酌举杯邀月,无论是小酒怡情还是大酒伤身,都无可厚非,全凭自己做主。若用今日“三观”给酒杯划条底线,未免有点用力过猛,但若以酒不失德为基本遵循,那也是老祖宗留下的点拨。你接招还是不接招,遗产都在那里。不知各位酒仙酒圣酒徒酒鬼,意下如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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